为表彰优秀,激励新生入学后继续努力学习,根据《阳光学院2020级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阳光 招就〔2020〕 7 号)及《阳光学院2019级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阳光 招就〔2019〕 8 号)文件规定,经过学生个人申请,各学院初审,招就处复核,共有7名往届学生符合新生奖学金继续申请条件,现对陈佳敏等7名获奖往届学生进行公示,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止,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和意见,请致电反馈至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或学生工作处,联系方式:0591-83969606、83969124。
往届新生奖学金继续申请获得者名单
序号 |
年级 |
姓名 |
性别 |
录取专业 |
综测排名 |
1 |
2020 |
陈婉晴 |
女 |
学前教育 |
22.88% |
2 |
2020 |
王徐欣 |
女 |
金融学 |
17.10% |
3 |
2020 |
董晨龙 |
男 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|
20.18& |
4 |
2019 |
陈梓琪 |
女 |
金融学类 |
9.72% |
5 |
2019 |
陈佳敏 |
女 |
工商管理类 |
8.50% |
6 |
2019 |
李婉欣 |
女 |
应用心理学 |
4.29% |
7 |
2019 |
黄德明 |
男 |
学前教育 |
退伍入学首次申请 526(文科高考成绩) |
备注:根据《阳光学院2019级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阳光招就〔2019〕8号)以及《阳光学院2020级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阳光 招就〔2020〕 7 号)文件规定,奖励金额分4年平均发放,第一学年发放7500元,之后前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%本学年方可续申请,如个人或团体(团体不超过6人)获得学校认可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、二、三等奖,综合测评分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50%,未达到者终止其奖学金发放资格。
招生与就业工作处
2021年11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