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表彰成绩优异新生,进一步调动广大同学的学习积极性、创造性,根据《阳光学院2020级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阳光 招就〔2020〕 7 号)及《阳光学院2019级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阳光 招就〔2019〕 8 号)文件规定,经过学生个人申请,各二级学院初审,招就处复核,校务会审批,共有4名往届学生符合新生奖学金继续申请的条件,现对陈婉晴等4名往届获奖学生进行公示,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26日止,公示期间如有任何疑问和意见,请致电反馈至学校招就处或学生工作处,联系方式:0591-83969606、83969124。
往届新生奖学金继续申请获得者名单
序号 |
年级 |
姓名 |
性别 |
录取专业 |
2022-2023学年 综测排名 |
获奖金额 |
1 |
2020 |
陈婉晴 |
女 |
学前教育 |
5.08% |
柒仟伍佰元整 |
2 |
2020 |
王徐欣 |
女 |
金融学类 |
24.75% |
柒仟伍佰元整 |
3 |
2020 |
董晨龙 |
男 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|
16.90% |
柒仟伍佰元整 |
4 |
2019 |
黄德明 |
男 |
学前教育 |
14.80% |
柒仟伍佰元整 |
备注:根据《阳光学院2020级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阳光 招就〔2020〕 7 号)及《阳光学院2019级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阳光 招就〔2019〕 8 号)文件规定,除获得单科奖学金外,奖励金额分四年平均发放,第一学年发放四分之一,之后前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专业前30%本学年方可续申请,如个人或团体(团体不超过6人)获得学校认可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一、二、三等奖,综合测评分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50%,未达到者终止其奖学金发放资格。
招生就业指导处
2023年10月24日